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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业、债务与普通人的钱

“灵活就业”到底掩盖了什么?

就业统计只要一个人干过活,社保缴费却默认他拥有持续收入。两套制度对同一个人的判断并不在一个尺度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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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老猫

标签灵活就业 · 社保 · 就业统计 · 新就业形态

《人民日报》今天刊文: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覆盖将扩大》,研究建立“新就业形态统计制度”,要求平台报告用工情况。

这等于官方直接承认:庞大的“灵活就业”数字,既说不清其中究竟有多少工作,也说不清有多少人能靠这些养家糊口——和缴纳社保。

一个人一周只要工作过1小时,就可以被统计为就业;但他一个月挣到的钱,可能连最低档社保都不够。那么,这究竟算解决了就业,还是用“灵活就业”来掩盖失业?

人有没有干过活,和他有没有一份工作,显然不是一回事。

只要他这个月送了几单外卖,就算是获得了劳动收入,就被“灵活就业”了。但他有多少活可干、收入能否持续、扣掉平台抽成还剩多少,能不能支付房租、养家糊口、承担社保缴费,“灵活就业”回答不了。现有口径只能统计这个口袋里装了多少人,但是无法区分其中多少人以此为主要职业,多少人只是偶尔接单。

社保的暖色光芒,把这种“错位”照亮、显形了。

以安徽六安市2024年的公开标准为例,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,最低缴费基数为每月4227元,个人按20%缴纳,最低每月845.4元。——其它全国各地,标准不同但基本逻辑都一样:社保按照月份和缴费基数收取,不会因为你这个月只有几单外卖,就按实际收入自动降到几十块钱。

假设一位六安当地老百姓这个月接到100元零工,他在就业统计中就已经是一个有工作的人;然而在社保体系里,他这个月的劳动收入,还不够交最低档养老保险的零头。

这不是“参保意愿不足”能解释的问题。社保缴费和就业统计两个制度,对同一个人的判断完全不在一个尺度上:就业统计只需要他干过活,社保缴费则默认他拥有一份持续收入的工作。

所以,“灵活就业”掩盖的是,这些人的零散劳动加在一起,究竟相当于多少份能够养活人的完整工作。假设100万人每周各有4小时零工,从人数上看,这是100万就业人口;但按每周40工时计算,全部劳动量其实只相当于10万份全职工作。

反过来看,一个原来由10名正式员工完成的岗位,也可能被平台拆成100个人偶尔接单。就业人数看起来扩大了,平台也获得了一支随时调用、用完即走的劳动力队伍,但是原来附着在10个正式岗位上的工资、社保,不可能就变成100份。

工作薪酬被拆成了一单一单,企业只为完成的订单付钱,而原来由1个完整岗位承担的社保缴费,谁来接?

像我这样的loser,无业,写写贴文、搭个网站、用AI工具寻找零散收入。我对这种区别尤其敏感。

比如我今天接到个小红书的广子,我当然挣到了几块钱,但是从此我也就被“灵活就业”了。

但是我仍然没有稳定职业,没有下个月的收入,仍然不知道下个月怎么过。

现在,他们还想让我续社保了。

原文配图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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