亡命酒驾:我在体制内的一次后怕经历
47岁了,亲历过很多,其中有些事,到现在想起来还会觉得后背发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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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老猫
标签体制内 · 公安厅 · 酒驾 · 权力
47岁了,亲历过很多,其中有些事,到现在想起来还会觉得后背发凉。
要一次都讲出来,大概真得写一本书,所以老猫还是慢慢的讲。
今天讲个“亡命酒驾”的后怕经历:
那时我在省公安厅工作,是坐办公室、随在领导身边的机关文职。有一次我开车陪处长去地市考察,当地分管公安的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设宴接待。我在酒桌上的定位很明确,就是替领导挡酒——最后我喝了大约一斤半白酒,处长喝了半斤。
按考察的原计划,是在当地住一晚,第二天再回省城。结果散席以后,处长突然改变主意,坚持当晚回去,还指定必须赶在他平时睡前养生的时间点之前到家。
于是喝了一斤半白酒的我,开车出市区,跑了120公里省道,进省城再把处长送到家,全程用了不到一小时。途中的最高时速,接近180公里。处长下车回家的时候,我已经浑身汗湿,几乎觉得已经彻底醒酒了。
然而那晚的事还没结束。
处长原本准备第二天晨练,随身带过去的一副运动手套,因为临时决定返程,落在了地市的酒店房间里。到家以后,他轻飘飘留下一句“帮我找找”。身在体系,我知道这不是一个可以拒绝的要求。
那时已经深夜十点多,省城的运动用品商店早已关门。我开着车满城转,看见一家店就停下来敲门——最后还真敲开了一家,买到手套,又在第二天早晨,赶在处长出门晨练之前送到了他家。
在一个经济落后的省份,省公安厅里坐办公室的编内年轻小伙,放在相亲角大概也算颇有竞争力。然而待字闺中的姑娘们未必会喜欢那天晚上的我:先超量饮酒,然后是180公里时速的“亡命”酒驾,然后是大半夜里满城找一副供领导晨练用的手套,再然后是第二天起大早屁颠屁颠给领导送上门。
唯上的体系中,真正的等级秩序,其实无需依赖公开命令来维持。绝大部分时候,上级只要微微的示意——甚至示意都不需要有,处在权力链条下端的人自然会“自愿”的“加担子”,甚至不惜为此承担违法违纪、人身危险、尊严受损的全部成本。
在体制内的那几年,我给自己加过不少“担子”。二十多年过去,其中的许多个瞬间,都还偶尔会在我脑海闪回。
比如那晚,喝了一斤半白酒之后,在省道上狂飙的途中,远光灯照出前路上有块石头。我酒后反应迟缓,差点没躲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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